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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积金转入外地需要开的转移**证明

2017-06-29 17:37

问:从北京离职并在厦门建立了新的公积金账户,现在要将北京的公积金转移到厦门,原为海淀管理分部,要求提供转移**证明,但是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,**后表示缴存证明就是用于转移公积金使用的,已经包含了账号,**行,姓名等各种信息并盖有公积金中心公章,无法开抬头为转移**证明的盖公章证明,请问要怎么解决? 

答:您好,如果您的所属管理部是海淀、西城、丰台管理部,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非本市户籍人员,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,并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,提供转移职工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开具“转移**证明”办 理外部转移业务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与所属管理部**核实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