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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京务工人员,现已离京,离职证明原件丢失,复印件还在,能提取公积金吗

2017-06-29 17:38

问:进京务工人员,现在已经离开北京,离职证明原件丢失了,复印件还在,但是公司已经垮了,还能提取公积金吗?公积金能代取吗?*新的代取的流程大概是怎么样的? 

答:您好,(一)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其中,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。提取时,提供身 份证、***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(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)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。(二)如果您的所属管理部是海淀、西城、丰台管理部,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,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,可以办 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;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,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,但已办 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,或在京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已中断6个月以上,可申请办 理住房公积金销户。申请销户时需提供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,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3》1份,需在表内注明在北京市社会**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查询登录密码。销户后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,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。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 理。 (三)对于提取材料丢失的特殊情况,请与缴存管理部核实确认。